一、一次性奖补
1.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对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就业扶贫基地等载体可享受一次性奖补。
2.补贴标准
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3.补贴期限
2025年12月31日止
4.政策依据:
(1)《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78号)
(2)《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贯彻落实意见》(锡人社发〔2021〕48号)
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且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及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的企业。
2.补贴标准
(1)公益性岗位补贴: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为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据实补贴。
3.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补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时年龄为准)。
4.政策依据
(1)《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78号)
(2)《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认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
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3.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年龄为准)。
4.政策依据:
(1)《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78号)
(2)《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贯彻落实意见》(锡人社发〔2021〕48号)
四、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组织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劳务输出,并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就业协议)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2.补贴标准
每输出一人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3.补贴期限
2025年12月31日止
4.政策依据:
(1)《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78号)
(2)《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贯彻落实意见》(锡人社发〔2021〕48号)
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旗县以外就业并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就业协议的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
2.补贴标准
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补贴期限
2021年12月31日止
4.政策依据: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78号)
六、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
对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已享受过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员除外)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2.补贴对象
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3.补贴标准
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培训补贴
4.可享受期限
最长不超6个月,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底
5.政策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2号)
(2)《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0号)
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
将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受地域限制,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补贴对象
脱贫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劳动力
3.补贴标准
自治区《重点产业需求目录》中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为不少于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基准补贴每人每次600元,超出基本课时部分按照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执行。
4.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5.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
八、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
1.政策内容
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2.补贴对象
脱贫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劳动力
3.补贴标准
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4.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5.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对象
脱贫劳动力
3.补贴标准:5000元
4.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5.政策依据: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贯彻落实意见》(锡人社发〔2021〕48号)
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1.政策内容
对符合政策自主创业并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牧区自主创业农牧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2.补贴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牧区自主创业农牧民、返乡创业农民工
3.政策标准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5.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