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鉴于目前旗县市(区)财政局不能设立“专账”的实际,经请示盟人社局、财政局同意,自2020年6月1日起,我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具体操作方式为:各地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政策范围计算上月应由技能提升补助资金补贴的技能培训补贴人数、金额,技能鉴定补贴人数、金额。
盟局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经盟人社局同意后,向盟财政局申请拨款。盟财政局把技能提升资金拨到盟就业局后,再由盟就业局拨到各地就业局。
“报账制”管理模式的运用,加大了盟局的工作量,但对监督旗县市(区)规范使用职业技能行动资金,避免资金被挤占挪用及资金结余不合理等现象的发生。
培训科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