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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失业保险政策密集出台

来源:锡林郭勒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打印】 【关闭】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助力我盟稳就业保民生,多项失业保险政策出台,助企脱困,惠及群众。在去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锡盟通过“降、缓、返、扩、培、保”六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服务。

  一是降。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到2023年4月30日。

  二是缓。落实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返。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及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2021年)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四是扩。扩大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持续加大支持技能提升的力度。领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

  五是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六是保。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生活,在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代缴失业期间医疗保险费等常规待遇基础上,继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为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早见效,盟就业服务中心提前行动,运用大数据比对手段,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并继续实施“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推行不见面服务,不断提高企业获得感;畅通资金返还渠道,直接精准将补贴资金发拨付到参保单位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让企业便捷享受“真金白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