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城镇居民家庭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可申请零就业家庭认定。
服务对象:
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
经办渠道:
户主到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各地经办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