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
锡林郭勒盟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经办渠道:
无需进行申请,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按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征收失业保险费。
各地经办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