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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来源:锡林郭勒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锡盟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打印】 【关闭】

  政策内容: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

  锡林郭勒盟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经办渠道:

  无需进行申请,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按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征收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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