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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领

来源:锡林郭勒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锡盟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打印】 【关闭】

  政策内容: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符合规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可上浮10%。

  服务对象:

  六类人员。

  补贴对象:技能评价补贴直接补给评价机构,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财社〔2023〕181号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经办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各地经办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