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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锡林郭勒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打印】 【关闭】

  1.哪些单位和个人符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条件

  锡林郭勒盟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是多长?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是多少?

  在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间,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合计1%,其中,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本单位工资总额0.5%的标准执行,参保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额0.5%的标准执行。

    

  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如何申请?

  无需进行申请,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按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征收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