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有哪些?
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群体在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实现就业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以下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在原单位二次安置的,按规定公示后上岗;安置单位发生变化的应按照首次招聘程序重新认定后上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四、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五、怎样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可通过柜台和网厅两种方式申报补贴。
柜台受理方式为:到旗县市(区)就业部门提交申请。
网厅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comcalogin/#/comcalogin